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切实提高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全面提升教师育德意识和育德能力,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师德为上为立足点、以教师为本为出发点,创新师德教育、加强师德宣传、完善师德规范、健全师德考核、强化师德监督、严格师德惩处,努力构建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师资队伍。
二、主要措施
(一)创新师德教育,引导教师树立崇高理想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师德教育摆在教师培养首位,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努力构建岗前与职后相贯通、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的师德教育体系。精心组织新进教师入职培训、新上岗研究生导师培训、干部培训等各类培训,将师德教育列为培训的必修专题。将师德教育作为优秀教师团队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培育的重要内容。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重视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筑牢政治底线、法律底线、道德底线和职业底线。
落实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强化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紧扣时代主题,突出时代精神,创新政治理论学习理念、模式和手段,引导教师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
通过推进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教师在课堂主渠道主阵地的主体育人作用,引导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把价值引领、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有机结合起来。
(二)加强师德宣传,培育重德养德良好风尚
将师德宣传作为学校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系统宣讲《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规划纲要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的要求,宣传普及《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正面引领为重点,组织开展宣传师德典型、深化学术诚信教育等活动;发挥先进人物和先进群体的示范带动作用,弘扬高尚师德,用先进人物的事迹诠释师德内涵,引导教师成为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的践行者;增强教师践行师德要求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不断创新师德教育方式和手段,充分利用社会和校内资源,经常性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活动,营造出浓郁的师德文化氛围。以知行合一为根本,结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活动开展师德教育,鼓励教师参与调查研究、学习考察、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增强师德教育实效性和针对性。
(三)健全师德考核,促进教师提高自身修养
建立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多层次考核体系,将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相关内容细化分解到学校二级部门的工作目标责任中,做到层层压实责任主体,通过对部门的考核传导到教师个体。
将师德考核列入教师学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研究制定《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师德师风建设考评实施办法(试行)》,与教师学年度考核一并进行,采取个人自评、学生测评、组织评议等多种形式,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运用好考核结果,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学年度考核则评定为不合格,并在课题申报、导师遴选、职务晋升、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师德考核优良者才能评为学年度考核优秀,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责任担当。
(四)强化师德监督,有效防止师德失范行为
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教育质量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严把入口关,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建立新进人员书记谈话制度,与新进教师签订师德师风建设承诺书,加强对新进教师的思想政治考察。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健全完善学生评分、领导或同行听课、教学督导三位一体的评教机制,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等在师德建设中的作用,对师德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五)注重师德激励,引导教师提升精神境界
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职务晋升、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教师职务晋升和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选培,各类高层次人才评选、“宝钢奖”、“育才奖”等奖项推选中优先考虑。
抓好条件保障,尽可能创造条件,把师德建设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关心教师在培训、进修、访学和攻读学位等各个方面的切身利益,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与发展,引导青年教师科学合理地开展职业规划,努力为教师创造更好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环境,真正推动师德建设健康发展。
(六)严格师德惩处,发挥制度规范约束作用
建立健全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根据《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结合学校已制定的《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师教学基本规范》《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学术行为规范管理规定》,制定出台《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师职业行为规范(试行)》,明确教师的职业道德、教学和学术行为规范和禁行行为清单,并且明确相应的管理惩处办法。
三、实施保障
(一)健全师德建设领导体制
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学校成立教师工作委员会,由校党委书记担任主任,分管校领导担任副主任,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工会、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研究生部、学生工作部(处)等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二级党组织书记担任成员,负责全校师德建设工作总体规划、制度建设、组织落实和检查通报等工作。教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牵头落实各项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
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纳入本单位的学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中,并结合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师德师风建设目标和任务,确保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各自学(部)院、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总责,具体落实师德师风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奖惩等方面的责任。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评价基层党建工作成效的重要方面。建立问责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完善教师权益保障
健全教师主体权益保障机制,落实教师在学校办学中的主体地位。完善教师参与治校治学机制,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务评聘、学术评价和各种评优选拔活动中,充分保障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保护教师正当的申辩、申诉权利,依法建立教师权益保护机制,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健全教师发展制度,鼓励支持教师参加培训、开展学术交流合作。
四、适用范围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其他人员参照执行。
五、附则
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若干意见》(沪二工大人[2008]15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