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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0    作者:教师工作部   

  各学院:

  近日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附件),为全面做好培训动员和组织工作,做好本校教师的培训人员筛选、通知、报名和管理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重点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对象一般为市属公办高校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新入职的专任教师。

  二、不列入本次培训对象如下:

  1.进校前已有1年以上高校专任教师从教经历的人员。

  2.因怀孕、哺乳、患重大疾病等原因影响正常参加培训的人员。

  三、培训时间和方式

  按照通知要求,我校为应用技术型高校,培训批次为上半年,上半年培训拟安排在4月至6月,承训单位为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新教师岗前培训实行全脱产培训,以线下培训为主,线上配合的混合式培训形式开展。

  四、培训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切实做好培训通知和报名工作,确保应知尽知,应培尽培。为保障新教师充足的参训时间,不安排独立教学任务,减轻其他工作量,确保高质量脱产参训。新教师岗前培训的结果将作为获得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的重要依据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晋升、奖励等方面的重要参考。参训教师培训期间应严格遵守培训考勤制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五、其他

  请各学院认真查阅《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于2月27日下班前确认参训人员情况,反馈至教师工作部,联系电话:50217698。

  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 2023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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